主办单位:广东时代传媒有限公司

投稿邮箱:fzggzzs@163.com

你的位置: 首页 » 论文鉴赏 »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及相关思考

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封面

主管单位: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广东时代传媒有限公司

出版周期:半月刊

编辑出版: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44-1729/F

国际刊号:ISSN 1003-6709

邮发代号:46-123

开本:16开

语种:中文

投稿邮箱: fzggzzs@163.com

《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
投稿邮箱:fzggzzs@163.com
论文鉴赏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及相关思考


发布时间:2019-12-23 阅读数:511

杜静

摘 要 电子商务是近几年兴起的商务贸易活动,它在发展的同时使社会经济产生了巨大的效益,供求关系也因此发生了质的变化,与此同时也使得当前状态下消费者应有的权益保护方法显得动力不足,进而显现出对于消费者多方面的利益损害,比如在产品知情权方面、消费安全性方面、赔偿问题等,对于以前以传统方式进行交易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电子商务也有呈现,这值得多方思考,本文对此加以分析,并力求找寻解决方案。

关键词 电子商务 消费者权益 保护措施 解决方案

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信息平台为媒界,多种商品汇聚与此进行交易的活动,是基于网络平台的一种电子化交易,它所涉及的范围较广,而在这种活动过程中,消费者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消费者的权力与利益应充分得到重视,并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得到及时的维护,这也是平衡我国经济发展、稳定发展结果的重要过程。但到目前为止,与电子商务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虽已出台了一些法律政策,但实际操作起来仍存很多问题。所以,健全电子商务保护法势在必行。

1电子商务交易的准许资格与认证资格缺一不可

我们国家一直鼓励网络交易活动,但必须要在法律资格的引导下以规范的形式进入电子商务市场,其中涵蓋了电子商务的经营方式与营销行为等,这使得电子交易活动与传统交易活动制度下的实体运营经济受到同样的约束,即两种交易活动方式都必须要具备经营资格,营业执照必须要申领,并在电子平台进行公示。而准入许可还应与工商部门的监管紧密关联,凭借行政部门的强制措施来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简言之,“准入资格”必须明确在前,“准入制度”更应及时制定与完善。而在管理人员的技术能力与配备合理化方面也要采取措施,使监管水平与其共同发展。

2基于消费者为主体的权益保护政策的建立与健全

政策法规可以保护电子交易更加安全,提高交易的稳定性与可行性,从而促进电子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为了确保电子市场运营的健康有序,应该对相关活动的经营者提出责任明确制度。电子交易的经营者应该确保在交易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是安全无毒的,可靠无风险的,消费者的个人交易信息与交易帐户不得通过任何方式随意泄露,电子交易的经营者也不得套用、利用消费的个人信息。并进一步强调电子信息的规范化,保证交易合同做到环境合法、技术合法、安全可用,在电子交易合同签订之前经营者与平台管理者都要作出风险提示和相关责任说明,从多方面维护消费者利益。

3消费者的隐私权要得到有限保护

电子交易平台与实体交易相同,都要严格保护消费的隐私权。首先应提示消费者在电子交易过程中时刻注意自我保护,并告知消费者电子交易时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和易泄露性,要让他们明白,维护权利和利益应从自身意识开始,不仅要合法维护,更要积极掌握维权办法,用维权知识武装自己、保护自己。具体办法还有在电子平台交易需要进行注册的交易活动,首先要通过官方网络平台打开交易网站(不随意点击进入非法网站),并仔细阅读注册信息,每一条都不轻意选择。有时交易平台会含有无效链接,勾选后就会自动下载,这样的可选择性信息要仔细查看,避免进入安全性较低的网站。同时电子平台的经营者想要收集有关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其意愿,设置可供选择的收集提示。同时,消费者保护协会或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应强化保障力度,比如用抽查管控等管理办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做出严格的规定与管理,督促经营者有效执行,对于非法经营者一律严格惩处,绝不姑息。对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的纠纷事件,电子平台管理机构应提前建立解决机构。我们都知道,实体交易尚且存在贸易纠纷,更何况远程电子交易,而电子平台的交易活动则更容易产生交易纠纷,但实体交易中的法律协调机制并不一定能够完全满足平台交易的重多问题,所以,为了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理权益不被伤害,立法部门要协同执法部门更进一步研究制定出适合电子交易产生的问题协调办法,并在全国多范围试点进行推广应用。

4虚假广告的惩治力度要扩大化

网络信息与网络广告在某种意义来讲无法明确划分,导致广告信息泛滥,许多广告信息还会打着产品信息的旗号在消费者面前大大宣讲,引导消费者进入判断误区,便权益的利用受到阻碍。因此,明确的立法更是重中之重,虚假广告的打击办法要适时出台,合理管控。

5退货制度要逐步完善

电子交易中,消费者是看不见实体物品的,他们只能通过商家对于产品的描述进行判断,以至于很多消费者拿到商品后看到的却与商家描述不完全相符,甚至完全不符,因此,电子交易的退货制度更要做到透明化、有利化,从而保障消费者权益。随着电子交易的不断扩展,恶意退货扰乱了正常的退货秩序,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与不公正待遇,在此期间经营者也同样受到伤害,鉴于此,电子平台的管理机构应把合理退货与恶意退货区分开,制定相关协调办法,并明确赔偿责任,保障电子交易双方的共同利益。

6总结

综上所述,为了使电子商务活动秩序得以稳定保障,并使其发展状态得以有效提升,当前情况下必须要明确法律保护范围,监督电子贸易市场的交易行为,使之合理合法,要对电子平台维护人员加以管理,资格手续不可遗漏,经营所涉及的范围、方式要制定出明确方案。要在经营手续合法的前提下予以颁发营业执照,并定期评定经营排名,从而使电子商务体系有序开展活动,进而使消费者在法律保护下买的放心、用的放心。


编辑整理: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杂志社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