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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周期:半月刊
编辑出版: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44-1729/F
国际刊号:ISSN 1003-6709
邮发代号:46-123
开本:16开
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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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搞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基础,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关键在教师,尤其是教师民族团结教育意识的增强和能力水平的提高。
民族地区教师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具有重要而独特的作用。说其重要,是因为教师肩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并且教师的教育意识和能力水平直接决定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实效性。言其独特,则在于教师既是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又是其中宝贵的教育资源,并兼具教育者和教育资源的双重价值属性。
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无疑需要强化资源意识,这是因为民族团结教育的质量与相关教育资源的科学性、合理性、适宜性和丰富性等密切关联。尽管我国民族地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资源的来源是多方面的,但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教师自身所具有的民族团结教育资源属性,而这种资源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教师是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主体性资源。教师是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实施主体,并在学生民族团结思想意识、行为习惯、心理倾向和价值取向等的形成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同时这种主导作用是通过教师言传身教、模仿示范和潜移默化等方式来实现的。
教师是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性资源。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实施过程中,教师主要是通过自身的民族团结素养来教育影响学生并形成其民族团结品行的。教师的民族团结素养是一个复杂的结构性概念,其中包括教师的民族团结意识、经验、知识、理论、思想、行为、能力、价值和政策水平等诸多构成要素,并且是这些要素与教师主观努力相互作用和融合的结果。而教师的民族团结素养既构成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性资源,又是其对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在依据。
教师是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教育性资源。从理论上讲,教师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发挥主体和主导作用,但这种主体和主导作用并不是绝对和无条件的,而是相对和有条件限定的。教师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及其发挥程度取决于他们民族团结教育意识的强弱及水平的高低。从这个意义上讲,教师自身的民族团结教育意识和能力水平就构成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的教育性资源。
教师是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价值性资源。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不仅是一个知识、经验、理论和政策授受的过程,更是一个师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交互碰撞的过程,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将对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产生更为重要和深远的影响。
认识教师是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宝贵资源具有重要的教育意蕴,那就是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一方面要重视并挖掘教师身上蕴藏的民族团结教育资源因素,充分发挥其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另一方面还要优化和积极建构教师民族团结教育资源的结构体系,切实增强他们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水平。也唯有如此,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我们经常讲民族团结教育要从教师抓起的原因与理由,也正在于此。
作者:褚远辉
作者单位:大理大学,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来源:《中国民族教育》杂志2019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