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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周期:半月刊

编辑出版: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44-1729/F

国际刊号:ISSN 1003-6709

邮发代号:46-123

开本: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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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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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家校社协同育人成为教育新样态


发布时间:2019/12/27 阅读数:427

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张春铭)“2019首都教育论坛”日前在京举行。本次会议以“家校社共育:北京行动”为主题,与会专家研讨家校社共育的责任和使命、理论与思考、问题与经验、实践与创新。论坛由北京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北京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首都师范大学主办。

首都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许志宏认为: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是把孩子变成人的地方。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续,是把孩子变成才的地方,社会教育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升华,是把孩子变成人才的地方。家庭、学校、社会是相互联系、相互推动的,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共育才能创造孩子美好的未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共同作用的过程正是彰显育人效果的过程,也是推动教育前进和发展的过程,家校社协同育人正在成为教育的新样态,也必将为孩子们的幸福人生奠基。

北京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介绍,北京市中小学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普及率达到了100%。北京市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大力推进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建设,每学期为中小学生提供2000当个活动课程,这些活动课程为家校社协同育人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北京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李昭玲提出,家庭、学校和社会,有着共动的育人资源,有着各自领域的规律。但是育人的目标只有一个:立德树人,这是家校社共育的根本使命。

江西省教科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吴重涵教授提出:家庭教育更上位的问题是家长怎么认识自己的角色和责任,我们怎么当家长,家长的责任在哪儿,如何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建立养育路线图,为孩子提供成长的经历。

吴重涵认为:儿童的成长本质就是经历。教育的本质是促进儿童的发展,而儿童发展其实本质上是由其在家庭、在学校、在社区、在单位的经历所构成的。给孩子他们所需要的经历,目的就是释放他们的生命的潜能。在儿童的经历中,成年人(也就是老师、父母)的作用是代理人、缓冲器、开门人和文化传递者。

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康丽颖教授认为,尽管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在实施方式上有着明显的不同,但是在儿童的品德发展和人格养成方面却有着共同的追求。家校社共育要承担起促进儿童发展的责任,要帮助儿童同时获得好孩子、好学生和好公民的身份。探讨家校社共育,既包括家校社各司其职确定自己的教育责任,同时也要明确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对家长和对儿童应当承担的责任。家校社共育采取一致性行动要求通过文化融合建设和谐的教育生态系统;通过协商对话建立互信共生的伙伴关系;通过理解养育、教育和教化的差异实现优势互补。

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博士生导师朱永新教授指出:家庭是人生最重要的场所,父母是孩子最长久的老师,父母是儿童最初的世界,所有孩子的身上都可以看到父母的影子。家校合作的基础在家庭,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一生的,家庭是人诞生的摇篮。“不同的教育主体,家庭、学校、社会、政府怎么样更好地携手,是一个重要问题。学校是社会的文化中心和文明引擎。家庭是孩子的课余学校和亲子乐园。社区是孩子的第二课堂和实践基地。政府则在推进教育和谐发展、在家校社政合作过程中发挥着关键的协调和领导作用。”朱永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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