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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周期:半月刊
编辑出版: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44-1729/F
国际刊号:ISSN 1003-6709
邮发代号:46-123
开本:16开
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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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任朝霞)日前,上海出台《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符合条件的、有入园需求的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普惠性学前三年教育覆盖率达到85%。到2035年,全面建成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多元包容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将幼儿园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根据生育政策和居住区人口密度变化的发展形势优化幼儿园设点布局,按常住人口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区域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求区级人民政府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主体责任,确保适龄幼儿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今后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园原则上都要开设托班,尚未开设托班的公办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托班。同时,将鼓励民办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意见》明确,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尊重幼儿个体差异,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深化幼儿园与小学教育的双向衔接。开展学前教育与医学、体育、文化等多领域结合的实践和研究。探索建立医教结合机制,加强对幼儿近视、龋齿、肥胖等的预防,定期开展急症救助等方面的培训,并为残疾幼儿接受早期融合教育创造更多机会。探索建立体教结合机制,做好幼儿在园期间的健康监测和管理。推动文教结合,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教育。
《意见》强调,要将师德师风作为幼儿园教师准入、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要完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立“中—高—本—硕”相衔接的贯通培养体系,扩大学前教育招生规模,优化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提高学前教育人才专业化水平。
《中国教育报》2020年04月19日第1版